如何制止物业公司的“开溜”行为
发布时间:2009-12-02
近期,从报纸上频频看到一些物业公司 “开溜”、导致小区处于无人管的报道。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业主与客户的合法权益,同时损坏了自己的声誉。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可以说是“玉石俱损”。现在物业企业犹如“雨后春笋”般的兴起,在如此竞争激烈环境下,为什么还有物业公司将得来不易的挣钱机会付之一炬呢?我想应该有以下原因:
一、费用收取困难
物业公司本来就是微利行业,如果物业提供服务,而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,将导致物业公司的各项开支紧缩,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产生恶性循环,最终物业公司不堪压力,只能撂挑子走人,也就是“开溜”。
但是,业主为什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呢,甚至就连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及相关费用都拒绝缴纳?不怪乎有以下几点。
1、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。现在的物业行业出现一种怪现象,普遍认为只要筹集部分资金,招聘一些人员便能干物业,更多的忽视了业主对现有物业的高要求,忽视了对物业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、学习。同是服务行业,物业管理的要求不低于酒店行业对员工的要求,应该更多的注重员工的各项培训、学习。纵观现有“开溜”的物业企业,绝大多数是其提供的服务达不到业主的要求,未能做到“急业主所急、想业主所想”,未能从根本上理解物业管理的要求及目标,导致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背了业主的意愿,业主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达标而拒交物业管理费。
2、对物业公司的收费存有疑惑。现在有些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透明度不够,导致业主不知道自己所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究竟用在何处,费用开支多少,故而对物业公司的做法不满意,久而久之,业主就会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。
3、代收代缴的费用也不缴纳。现在为了方便业主交纳各项应缴费用及满足专营企业的要求,有些物业公司将本来由专营企业承担的工作而自己承担,又是无偿的,这就导致业主产生“物业公司从中收取好处费”的错觉,在不缴纳物业管理的同时也就不再交纳应交的水、电等费用。
4、对于物业管理的不理解。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方式,比如对于装修管理,为了保持所管理项目的外观统一及房屋承重部分的完整性,制定了一些禁止性措施,而这些措施可能会限制业主的装修计划,甚至物业出面制止业主装修,此时业主已经对物业产生烦感,待物业催收物业费时,业主会以此为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。
二、行业监管力度不够。
物业公司“开溜”行为证明行业对物业管理监管还不健全。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的实施,可以说是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,一致评价该条例的完整性与科学性。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未形成配套细则及办法,导致物业管理条例仅是一副框架,缺少实质性的内涵。
我认为,作为物业行业监管部门,应当对整个物业行业制定一个最基本的服务标准,加强监管力度,出台有决定性的处罚措施,比如如果物业公司有“开溜”行为,应当取消其物业管理资格,并终身禁止主要负责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,对该物业企业给予严重处罚,只有这样才能使物业公司坚守岗位,努力为业主提供高端服务。
三、人们对物业管理的理解不够,不能从根本上懂的物业管理。
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显示,市民对于物业管理理念知识淡薄,在他们看来物业管理是一本万利的行业,甚至是空手套白狼的“行当”。其实不然,任何一正规的物业管理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,自己的人员、资金、品质管理体系等各方面,有自己健全的职能部门、培训机构,在业主不能交纳物业管理费或者迟延交纳物业管理费时,物业公司是用自己的资金来发工资、发放福利的,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物业企业的成本,长此以往将会导致入不敷出,甚至破产。
因此增强人们的交费观念,就要政府部门加强物业知识的培训,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的理解,转变错误理解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