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案例:粤海铁路公司舞弊案
发布时间:2015-03-11
背景资料
粤海铁路:粤海铁路从广东湛江直至海南叉河,是我国第一条跨海铁路,总投资45亿元。2003年1月,粤海铁路开通,结束了海南省不通火车的历史。
粤海铁路公司: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、广东省政府、海南省政府三方合资组建,上述各方分别授权广州铁路(集团)公司、广东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产权代表。
粤海铁路通道建设大事记
1992年11月30日,国务院批准铁道部、海南省、广东省共建海南铁路通道项目。
1994年12月,铁道部、广东省、海南省签署《铁道部、广东省、海南省关于建设海南铁路通道的协议》。
1997年8月26日,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,标志着粤海铁路通道工程正式启动。
2002年10月31日,“粤海铁1号”建造完毕并进入东海试航。
2003年1月4日,粤海铁路琼州海峡火车轮渡及海沙段通过铁道部、海南省及广东省的初验,已具备临管运营条件。
2003年1月7日,粤海铁路通道琼州海峡火车轮渡正式开通。
私分国有资产罪:1997年10月1日,颁布实施的新《刑法》第396条第1款规定:“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,违反国家规定,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,数额较大的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审计过程
2001年3月20日这天下午,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杨部长在海南国贸路申亚大厦办公室里,接到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打来的电话,说明天下午要进点审计,让准备一间审计办公室。杨部长三天前已接到审计通知书,以为这和往常一样是让他们接站和安排食宿的,所以没太在意。谁知,再往下一问才知道,审计组全部人马已到海南,人住在申亚大厦对面的汇通大厦,而且,一切食宿等费用均由审计组自理。这,着实让杨部长吃惊不小。接待审计又不是一次两次了,此前,粤海铁路公司已接待了13批审计,早已熟门熟路,都是事先电话通知让安排接站和安排食宿的,难道这次是专案审计?直到第二天,审计组正式进点宣读了审计“八不准”纪律,杨部长这才稍稍松了口气,知道不是冲他们一家来的,而是审计署为保证审计独立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而统一采取的措施。在随后与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接触的三个月中,杨部长越来越感到这第十四次审计与以前大不相同,他曾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,深圳特派办审计组在他们前后经历的14次审计中,创造了许多“唯一”和“之最”,是唯一自己掏钱吃住经费自理的,是唯一对他们自办实体提出置疑的,是唯一踏勘那么多工地现场的,是审计时间最长、态度最严谨、业务最熟悉、问题最尖锐、力度最强大的审计组。
其实,这次审计对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来说,也是非同一般。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本身就是公认的专业性很强,难度很大的审计,涉及工程设计、施工、材料、工艺等多方面技术规范和标准。粤海铁路又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建设项目,李鹏、朱镕基等国家领导人都曾经视察过。另外,审计组是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1995年至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,跨六个财务年度,累计到位资金约21.63亿元,其中,国债资金13.8亿元。对这个总投资45亿元、创造了许多中国铁路建设史上奇迹的项目进行审计,审计组势必要面临全新的压力与挑战。担任审计组长的吕大文处长说,大家便深感责任重大、任务艰巨。
审计组进点后,立刻开始紧张的工作。面对6个年度、21亿元形成的浩如烟海的账册、凭证、合同、图纸等,真有点无从下手。光工程合同、图纸就快把人给淹了,还要实地踏勘工地,时间只有3个月,人员只有8个人。审计组必须尽快抓住重点,寻找突破口。
审计组兵分两组,财务组和工程组,两边同时进行。几天后,财务组在仔细翻阅报表资料后发现疑点。该公司旗下有5个经济实体,2个团体。都是独立核算单位(以下简称7个实体),经营业务范围均与建设项目有关。根据以往审计经验,这往往是做手脚,藏猫腻之处。而此时,工程组也发现,施工合同和购料合同上,也频频出现这几个实体的名字,粤海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与采购,大多是与下属7个实体的关联交易。
这就是审计重点!审计组立刻决定对这7个实体的财务收支和经营业务情况进行重点审计,由此打开缺口。
财务组从报表上看到,7个单位效益极好,年年盈利。审计人员跑工商局调注册登记资料,跑银行查开启资料,并与粤海铁路公司资金往来账仔细核对后,发现粤海铁路公司从1998年5月至2000年底,先后挪用262万元建设资金违规给7个实体作经费开支和启动资金。7个实体的人马均为粤海铁路公司本部干部兼职,均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公司。经查阅大量法规并咨询国家计委后确认,粤海铁路公司董事会根本不具备投资权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变更的决策权。
审计组开始向该公司指出挪用建设资金违规办实体的问题时,公司根本不买账,说我们经历了13次审计,从来无人对此提出过任何置疑,但审计人员捧着法规一遍遍向他们解释,以理服人,依法陈述,经过十几个回合的沟通,公司方终于明白了问题所在。
审计人员发现,7个实体经营的业务清一色是粤海铁路建设项目。这些实体并不具备承揽工程建设或购买工程物资的资质和能力,仅充当中间商、二传手,所谓运作,不过是过一下手从中吃一道差价,套取铁路建设资金罢了。
经审计组查明,至2000年底,7个实体中的6个从粤海铁路公司自管基建项目中,套取建设资金6348.8万元,形成毛利收入。其中,以甲方供料名义取得材料差价或管理费收入4961.4万元;所办实体(无资质承包)通过转包取得差价或管理费收入765.2万元;职工技术协会和技术服务中心以提供技术咨询名义取得收入622.2万元。
本来,甲方供料是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,保证材料质量,采取的由建设方提供所需材料的方式。但审计发现,粤海铁路公司为了用足概算(而不是节约投资),以下属实体套取高额利差,在甲方供料方式上大做手脚,以概算价入成本账,不进行招投标采购,不自己采购,而通过下属物资公司购料,让其强行插在中间吃概算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额。更为恶劣的是,为了让下属公司套到更大的差价空间,粤海铁路公司串通设计方调高概算单价,虚列预算,套取资金。其中,通过交通部某院人为调节石料单价,增加港口码头工程投资1642万元;通过铁道部某院调增甲方供材料土工膜的预算单价,增加铁路工程投资358万元。这样,粤海铁路公司通过所谓的甲方供料方式,人为致使工程材料成本增加了30.66%。而不规范的采购,也为腐败打开方便之门。杜惠荣在担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(正处级),分管公司物资部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为物资供应单位谋取利益。先后15次收受物资供应单位或其代理商贿赂的款额共计人民币48万元。
工程建设收入的获取,与甲方供料差价收入的取得方式大同小异。粤海铁路公司下属的褓均无施工资质,承包工程后,赚取差价或管理费后便转包给施工单位,仅从湛海线铺架工程项目中,就赚取差价收入647万元(将取得1428万元)。但实际上,这些利益仅是小头,而粤海褓的介入,使工程管理上受制于设计施工单位,或因管理者失职,使工程管理漏洞百出,造成的工程管理资金被骗套和损失浪费的资金,却是大头。有个很明显的例子,审计人员到海沙段预制梁场,对龙门吊轨道进行现场测量时发现只有150米,一般人凭目测就可知道,但在最后付款签字时,工程管理者、工程监理人员居然视而不见,将其按1160米付款,目测差错率居然高达673%。仅这一单就多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直接费77.49万元(未计工程间接费)。还有一单付款更让审计人员莫名其妙,即抛填堤心石的补偿费用。粤海铁路公司明明已在各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中,支付了该项费用,且以施工合同方式予以确认,但后来却又做出决定,重复支付施工单位抛填堤心石补偿费用610万元。经审计人员抽查发现,由于工程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建设资金损失浪费达3925.29万元。
最见不得阳光的,就数提供技术咨询取得的收入。审计人员在对该公司技术报务中心(简称:中心)咨询服务基础上审查时发现,其中内幕,令人惊心。中心一经成立,即依托粤海铁路通道建设项目,全方位地介入物资采购和工程设计、施工等环节,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名义取得经营收入。取得的服务收入全部来源于粤海铁路通道的建设资金。中心成员均系基础上标底编制人及评标人,均在中心领取效益报酬,粤海铁路公司在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中,为了协助向中心交了“咨询费”的服务对象中标,真可谓“煞费苦心”。以制梁枕招标为例,该中心1999年9月(招标前),分别与两家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,各收取服务费40万元和50万元。为了协助这两个单位投标中标,除招标前提供“咨询服务”外,还违规把1个标段拆分为2个;在评标中违规操作,为未中标的株洲桥梁公司,修改原始评分表,其结果可想而知。
审计查出的咨询收入是622.2万元,但其背后还隐藏着多少猫腻却无法统计。据检察机关指控,唐建伟、杜惠荣、朴英元、李逊4人都有收受贿赂的行为,在1999年至2002年间,被告人唐建伟在担任粤海铁路公司总经理期间,利用其负责基建、经营活动、主持招标、签订施工合同、审批验工计价、工程款拨付、变更设计以及对外协调等职务之便,为工程单位谋取利益,先后20次收受工程单位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0.8万元、港币5万元。
就这样,国家用来建设粤海铁路的资金,被掌管资金的建设单位――粤海铁路公司,以种种名义挪用套取。在一笔笔貌似合法的交易后,掩盖着一桩桩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黑幕。7个实体实际是粤海铁路公司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工具。据审计查明,7个实体共套取资金6348.8万元(毛利),实际流失的建设资金达3324.5万元。
这些被套取的资金究竟流到何处?为了搞清这个问题,审计组几乎把7个实体所有支出明细账翻了个底朝天。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。流失的建设资金,大部分作为奖金福利分给了个人。到2000年底,粤海铁路公司在7个实体计提工资基金及附加为2059.75万元,成为粤海铁路公司发给个人奖金以及福利支出的来源。
月月都有额外收入,额外收入的数额月月又都相当可观,大家既高兴又忙活。普通员工每月领取个人收入的地点有4处,中层以上干部领取个人收入的地点最多的可达7处。29个月内,发放标准外奖金福利1205.6万元,标准外发放额为标准内发放额的107%。
处罚
历经3个月艰苦的审计取证,粤海铁路资金流失的真相暴露无遗。粤海铁路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挪用建设资金违规兴办实体,并利用所办实体在工程建设中套取项目建设资金,将建设资金以合法的形式切出一块,作为粤海铁路公司发放职工奖金以及福利支出的重要来源,违反了国家关于国债资金和项目资本金的使用规定,违反了国家关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。深圳特派办将审计情况以专题报告方式上报审计署,审计署以重要信息方式上报给国务院。
审计决定:将违规用建设资金发给中层以上领导干部(含副职)的奖金福利悉数追回,上缴铁道部。
至2002年11月,粤海铁路公司陆续执行了审计决定的其他问题,但仍未执行中层干部退款问题,深圳特派办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,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发函(审深特函发[2002]11号)给粤海铁路公司,严厉指出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》第45条之规定,‘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,仍不执行的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’,我办决定在采取以上措施之前,特发此函,要求你单位将执行审计决定的所有结果立即报送我办”。
虚拟工程套取657万元
2002年3月,粤海铁路公司5位领导决定两次把手伸向建设资金,与中铁某局一项目部商定,由该局通过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(后因粤海铁路公司计划部部长陆汉章涉嫌犯罪被耽搁),粤海铁路公司多拨200万元工程款给项目部。唐建伟、张培金、朴英元、杜惠荣4人从中提取现金120.23万元,按每人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后,以个人名义上交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。
2003年11月20日,广州铁路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罪两项罪名对5人提起公诉。据检察机关指控,时任粤海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建伟、原党委书记张培金及3名副总经理朴英元、杜惠荣、李逊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.44万元。唐建伟、朴英元、杜惠荣、李逊4人曾经受贿。2003年12月26日,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,以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两项罪名对5人进行一审判决,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;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(兼总工程师)分别被判6年半和7年半;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期1年;另一副总经理李逊判刑2年缓期2年。